
過去幾年,企業談「自然」多半出現在永續報告書的公益章節:淨灘、植樹、認養一片濕地,照片好看,數字不多。這個月起,情況可能開始改變。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(ISSB)預計在 10 月公布自然相關揭露的徵詢草案,讓自然議題從公益活動,走進投資人閱讀的財務揭露。
對台灣企業來說,時間點更微妙。資本額新臺幣 10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,正在依 IFRS S1、S2 準備 2026 會計年度的第一份揭露。多數團隊的心力放在氣候,自然議題還排在待辦清單後段。新草案出爐,會不會又是一套要從頭學的東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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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不另立新準則,ISSB選擇把自然放進既有的S1與S2之中
依 IFRS 基金會 2026 年 5 月發布的新聞稿,ISSB 在同年 4 月的理事會議決定,自然相關揭露將以「IFRS 實務聲明」(Practice Statement)的形式提出,而不是另訂一號新準則,也不修改 S1、S2 的條文。實務聲明的角色是補充說明:當企業依 S1 判斷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屬於重大資訊時,應該如何準備與呈現。
ISSB 主席 Emmanuel Faber 在同一份新聞稿中表示,揭露重大的自然相關資訊並非選項,S1 本來就已經這樣要求。換句話說,草案並沒有創造新義務,而是把原本就存在、但多數企業還沒處理的部分講清楚。
程序上,ISSB 專案頁面記載,理事會在 2026 年 7 月 21 日同意進入草案投票程序,並訂定 120 天的公開徵詢期。歐洲投資媒體 IPE 報導,ISSB 的目標是在 10 月於亞美尼亞葉里溫召開的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第十七屆締約方大會前後公布草案。截至發稿,草案尚未正式發布。
投資人想看的不是物種清單,而是據點所在的位置
IPE 整理 ISSB 的研究方向時指出,草案預計回應投資人的三個關切:具體到地點的資料、自然轉型計畫,以及氣候與自然之間的交互影響。其中第一項最值得企業留意。氣候風險可以用一個集團層級的排放總量來描述,自然風險卻很難如此,同一家公司在甲地的工廠可能毫無壓力,在乙地卻面臨取水競爭或棲地敏感問題。
理事會在 2026 年 6 月的法蘭克福會議,也一致同意以「環境資源」取代「環境資產」的用語。IPE 的分析提到,這個選擇反映一個現實:自然對營運可能非常重要,卻不一定符合會計上資產的定義。一條河不會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上,但工廠少了它就無法運轉。
投資人對草案的看法並不一致。同一篇報導中,再生能源基金 NextEnergy Capital 提醒,自然相關風險往往透過開發許可的結果、工程時程、地方社區的接受度與供應鏈韌性浮現,很少立刻反映在財務報表上。這段話點出揭露的難處:風險是在地的、慢慢累積的,企業若只在總部層級彙整,很容易漏看。
正在導入S1的台灣企業,重大性評估少了自然這一角
金管會在 2023 年 8 月發布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藍圖,採三階段推動: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自 2026 會計年度適用,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者自 2027 會計年度適用,其餘上市櫃公司自 2028 會計年度適用。這代表第一批企業此刻正在做的重大性評估,就是 Faber 所說「S1 已經要求」的那一步。
實務上,不少企業的評估範圍是以既有的 TCFD 架構為基礎延伸,氣候以外的議題處理得相對簡略。如果在鑑別階段沒有把用水、土地使用、原料產地這些與自然相關的依賴與衝擊列進來,等實務聲明定稿,回頭補做的成本會比現在一併處理更高。
台灣也不是從零開始。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(TNFD)在 2024 年 1 月世界經濟論壇年會公布首批 320 家採用者,其中有 14 家台灣企業與金融機構,包括金控、電子製造與水泥業者。ISSB 的研究明確以 TNFD 架構為基礎,這些先行者累積的方法,可以成為同業參考的起點。
從一塊地、一條河開始,比等草案定稿更實際
面對尚未定稿的規範,常見的反應是「等正式版出來再說」。不過自然揭露要的資料多半不在永續部門手上,而是散落在廠務、採購與土地開發單位。廠區取水來源、是否鄰近保護區、原料來自哪些地區,整理成可揭露的形式,往往比撰寫報告本身更花時間。
比較可行的做法,是先挑一個用水量大、或位於敏感區域的據點,試著回答三個問題:這個據點依賴哪些自然條件?營運對周邊環境造成哪些影響?若條件改變,會先衝擊產能、成本還是許可?這三個問題不需要等草案條文,卻正好對應投資人最在意的位置資料與轉型規劃。
ISSB 這次選擇不另立新準則,看似放慢腳步,其實是把問題交還給企業自己:S1 早就要求揭露重大的自然資訊,差別只在於有沒有去找。草案在 10 月出爐後還有 120 天的徵詢期,對已經在做 S1 的企業來說,這段時間足以把一個據點的自然依賴盤點清楚。從一塊地、一條河開始,等到規範定稿時,手上已經有可以對照的答案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