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全球再生能源一年比一年蓋得多,照理說,企業想買綠電應該越來越容易。可是回到採購現場,常聽見的仍是價格難談、數量不夠、合約太長,或案場何時供電說不準。
這不是誰說了假話,而是「世界新增多少發電容量」和「某家公司能否在需要的地點與時間買到電」,本來就是2件事。最新國際報告一面寫下新紀錄,一面提醒進度仍不夠快,真正卡住轉型的也不只發電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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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新增容量創下紀錄,距離2030年目標卻仍有明顯落差
國際再生能源總署、COP31主席國與全球再生能源聯盟在2026年9月21日發布的《落實阿聯共識:追蹤2030年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進展》新聞稿指出,2025年全球新增693GW再生能源發電容量,年底累計裝置容量達5.15TW,2項都創下紀錄。
但在COP28形成的全球承諾中,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要達11.2TW。依同份2026年9月進度報告,2026年至2030年平均每年約需新增1200GW,接近2025年實際新增量的2倍。紀錄值得肯定,卻不能只因曲線往上,就認為目標會自然達成。
發布日是9月21日,資料年度則是2025年;這些數字描述全球總量,也不能直接解讀成台灣今年新增相同速度,或國內每家企業都會立刻取得更多綠電。
發電設備蓋得再快,電網與儲能沒跟上也送不到用戶
同份國際再生能源總署2026年9月報告估計,2026年至2030年全球電網與彈性資源平均每年最多需要近1兆美元投資,其中約8000億美元用於電網擴建與現代化,最多2000億美元投入儲能。2025年的相關投資約為5250億美元,顯示缺口不只在發電端。
這組金額是全球模型估計,不是台灣電網預算,也不是企業未來一定要支付的費用。它真正提醒的是:1座案場可以完工,電仍要經過併網、輸配、調度與交易,才會成為用戶帳單上能被認列的綠電。若線路容量不足、儲能配置不夠,或許可程序落後,裝置容量增加也可能和企業取得時間錯開。
台灣電力公司在2022年9月發布的〈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〉規劃10年投入5645億元,以分散、強固與防衛3大主軸改善電網。這項計畫不能證明所有綠電需求都會被滿足,卻說明能源轉型不是只看發電機組,輸送與系統穩定同樣需要時間和資本。
企業買的不只是1張證明,而是能交付的供電安排
對企業採購來說,先別只問「每度多少錢」。更實際的是釐清案場位置、預計商轉日、每月可交付電量、發電不足時如何處理,以及環境屬性最後歸誰。價格較低但多年後才能供電,未必比價格較高、交付較確定的方案更適合眼前承諾。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2026年7月發布的〈115年中小企業平價綠電專案〉,由彰濱產業園區案場釋出綠電,購電期程為5年、競標底價每度4.3元,並開放已購電但未達全年總用電量3成的中小企業加購。這是特定專案的條件,不是台灣所有綠電的固定價格或保證供應量。
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的綠電交易制度說明也指出,轉供是賣方透過台電電網把綠電送給買方,憑證則依轉供電量核發至對應帳號。企業因此要把合約、實際電量與憑證紀錄對起來;只拿到報價、意向書或未來預估量,還不能當成已完成的綠電使用。
採購部門也不必獨自承擔。永續團隊要說清楚用途與宣告標準,財務部門要看長約與價格風險,廠務則要提供各據點的用電曲線。需求若能拆成必須先滿足的部分與可以等待的部分,談判通常比一句「要100%綠電」更接近可執行。
真正稀缺的不是口號,而是能準時送達的乾淨電力
全球再生能源創紀錄是好消息,也證明技術和投資正在擴大。不過,從發電設備增加,到企業能穩定使用,中間還隔著電網、儲能、許可、交易制度與風險分配。任何環節沒有對上,綠電都可能停在新聞數字,而不是進入工廠與辦公室。
企業現在需要的,不是因為供給仍有限就放棄,也不是先簽再說。比較穩健的做法,是把商轉延誤、交付不足、價格調整與憑證認列寫進情境,並保留節能、移轉用電時段或分批採購等替代方案。綠電採購的目標應是降低排放與能源風險,不是讓公司再多一項無法驗證的宣稱。
紀錄告訴我們方向正在改變,缺口則提醒我們,速度與基礎建設還沒完全跟上。真正成熟的能源轉型,不是宣布全球又多了多少GW,而是讓每度聲稱為綠色的電,都能說清楚從哪裡來、何時送達、誰擁有環境屬性,以及交付失敗時由誰負責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