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走到漁港,看著漁船回來、魚貨上岸,很容易覺得海一直都在,明天也會照常供應我們的生活。直到討論保育,才發現同一片海,有人看見風景,有人看見棲地,也有人看見家裡的生計。
所以,海洋保護不只是地圖上多畫一塊範圍。範圍劃好之後,誰來管理、哪些活動需要調整、靠海生活的人能不能參與,才是承諾開始接受考驗的地方。最新海洋保護報告提醒我們:有了保護區的名字,並不表示保護已經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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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地圖上的保護範圍增加,海裡的生活未必跟著改善
由Systemiq公司撰寫、Together for the Ocean倡議於2026年9月23日發布的《2026海洋保護缺口報告》官網摘要指出,目前約10%的全球海洋被劃定為保護或保育範圍,但被評估為有效保護的比例只有3.5%。這是報告發布時的全球評估,不是台灣海域的統計,也不是當天新增的保護面積。
差別在哪裡?掛上保護區名稱,並不保證限制破壞活動的規則、執行人力與管理資源已經到位。就像社區設了公園,如果後續沒有維護、使用規則也沒人落實,地圖上的綠色不會自動變成居民每天能安心使用的空間。
值得關注的因此不只有擴大面積。已經劃設的地方,是否真的降低了人為壓力?保育單位能否持續工作?這些比較難放上宣傳海報的事情,往往才決定承諾能不能留下來。
保護比例要看定義,也不能把不同管理方式都判成無效
3.5%也需要讀懂。同一份2026年9月報告,是以海洋保育研究所的海洋保護區地圖集,對「完全保護」及「高度保護」區域的分析,作為有效保護面積的替代指標。它不是逐片海域量測魚群恢復後得到的比例,不能反過來斷言,其餘海域都毫無保育價值。
目標本來也不只是面積。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在2022年12月發布的〈各國通過全球生物多樣性協議〉公告說明,各國同意到2030年有效保育及管理至少30%的陸地、內陸水域,以及海洋與沿海區域,並重視公平治理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。
秘書處的〈目標3說明〉進一步指出,保護形式可以不同;部分區域允許與保育成果一致的永續利用。因此,不能把「保護」簡化成所有人都不能進去,也不能因為仍有利用活動,就直接認定沒有成效。要核對的是活動強度、管理方式與棲地需求是否相容。
企業支持海洋保育,可以從活動照片走向長期合作
放回台灣企業的實務,淨灘、環境教育與保育捐款都可以是起點。本文的判斷是,若希望投入留下更長久的價值,就不能只用參加人次、撿拾重量或捐款金額回答「做得好不好」,還要問合作地點真正缺的是什麼。
例如,沿海旅宿想支持附近海域,可能需要先和在地團體討論遊客行為、污水、照明或遊程安排,而不是直接決定再辦一場大型活動。食品與餐飲業則可從海鮮來源、捕撈方式和供應商追溯資料著手。這些是管理情境,不是特定企業已發生的案例。
資金也可以支持比較不顯眼的工作。伍茲霍爾海洋研究所在2026年6月發布的〈彭博慈善基金會承諾投入2.6億美元縮小海洋保護缺口〉,就將監測、管理能力與在地主導保育列為支持方向。這筆金額是當時宣布的承諾,不代表資金已全數到位,更不是生態已經恢復的證明。
對企業而言,合作前談清楚調查基準、資料公開方式、工作期間與退出安排,比事後再找漂亮成果更實際。如果魚群或棲地沒有如預期改善,也應保留檢討方法的空間,而不是要求執行團隊只能交出好消息。
真正的保護,要讓海裡的生命與岸上的人都有位置
保育最容易被忽略的,常是每天和這片海相處的人。漁民對季節與海況的認識、居民對岸邊變化的觀察,都值得進入討論。參與也不能只剩說明會簽到,而應包括規則怎麼訂、成本誰承擔,以及發生爭議時如何處理。
如果限制某些作業,卻沒討論轉換期間的生計,保育就可能被理解成外來要求;如果企業只在活動當天出現,也很難建立能承受分歧的信任。這不是說每項要求都必須接受,而是影響別人生活的決定,需要留下真正協商的空間。
同樣地,支持外部保育,不能代替檢視自身採購、排放或開發行為。捐款支持海洋,和減少公司造成的海洋壓力,應該一起做,不能拿前者替後者結案。
我們當然需要更多受到保護的海域,但更需要在劃設之後,仍有人願意投入管理、觀察變化、處理衝突。保護區真正的成果,不只在地圖上多了一片顏色,而是多年以後,海裡仍有生命,岸上的人也仍有理由相信,這片海值得一起照顧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