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產品包裝換成綠色,加上葉片圖案,再寫下「環保」、「自然」或「氣候友善」,過去很容易被當成永續行銷的標準配備。從9月27日起,這些看似溫和的說法,在歐盟市場可能需要更仔細的證據與文字設計。
對台灣企業而言,問題不只發生在歐洲門市。品牌官網、電商頁面、外盒、型錄,甚至歐洲客戶自行改寫的銷售文案,都可能影響消費者怎麼理解產品。真正要調整的,不是把綠色全部拿掉,而是讓每項承諾都能回答:你說的「比較好」,到底好在哪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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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9月27日開始適用,連已經上架的舊包裝也要檢查
歐盟在2024年3月公布的《歐盟第2024/825號指令》,要求會員國在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轉置,並自2026年9月27日起適用相關措施。這次處理的核心,是企業如何向消費者呈現產品,而不是直接改變產品本身的材質或配方。
歐盟執委會司法與消費者總署在2026年9月發布的《賦權消費者參與綠色轉型指令問答》進一步說明,規則也涵蓋適用日前已製造、訂購、配送或放上貨架的舊庫存。企業若發現舊包裝不符規定,可以評估用貼紙修正,或在銷售現場補充清楚資訊;不是看到日期才開始修改後續新品。
不過,這份問答也註明,它是執委會部門的初步看法,不是具有拘束力的最終法律解釋。實際執法仍由各國主管機關與法院負責,因此企業還要核對商品銷售國的轉置法規。
綠葉圖案不一定違規,但不能替模糊承諾作保
新規則特別處理沒有說清楚的環境宣稱。歐盟執委會2026年9月問答舉例,「氣候友善包裝」若沒有明確補充,可能屬於籠統宣稱;相較之下,「製造這項包裝使用的能源100%來自再生能源」比較具體,但仍須依實際情況與證據判斷是否誤導。
葉片、水滴、森林或藍綠色背景,單獨出現不會自動構成違規;當它們與文字、標章一起讓消費者以為產品具有環境優勢,就可能被納入整體判斷。企業自行設計的永續標章,也不能只是內部認定,必須符合認證制度要求,或由合格的公共機關建立。
碳抵換也有明確界線。依上述問答,不能只因購買價值鏈外的碳權,就宣稱特定商品或服務「碳中和」、「氣候淨零」或降低氣候衝擊。企業仍可透明說明支持哪些環境計畫,但不能讓消費者誤以為產品生命週期本身已沒有排放。
台灣供應商要對稿的,不能只核對產品標籤
這套規則直接針對企業對消費者的商業溝通,純粹的企業對企業交易不在這套調和規則的範圍。一般永續報告若主要提供給投資人,通常也不因此直接納入;但企業把報告中的內容抽出來做消費者廣告,仍可能成為受檢視的環境宣稱。
因此,台灣供應商不能只問「我們有沒有自己打廣告」。產品進入歐盟後,品牌商、進口商與電商平台可能重新命名、翻譯或縮短文案。若原始數據只證明某個零件改善,銷售頁面卻寫成整項產品都更環保,範圍就被放大了。
實務上,企業可以集中盤點外盒、吊牌、網站、社群貼文、型錄與通路素材,逐句標出宣稱主體、比較基準、資料年度與證據位置。這不是特定公司的案例,而是跨部門檢查方式;最後仍須由熟悉銷售國規範的人員確認。
永續溝通不是耍耍嘴皮子,而是把證據放在口號前面
新規則也沒有禁止企業談未來目標。只是當公司說未來會達到某項環境績效,必須有清楚、客觀、公開而可查證的承諾,搭配具體可行的執行計畫、可衡量的時程與資源,並由獨立第三方定期查核進度。
這會改變永續部門與行銷部門的工作順序。過去可能是先想出好懂的標語,再回頭找資料;接下來更穩妥的方式,是先確認生命週期邊界、計算方法與查證結果,再決定能說到哪裡。法務、產品、採購與通路也要共同參與,因為某項材料改變,不一定代表整件商品都改善。
反漂綠不等於叫企業閉嘴,而是要求好消息說得更精準。真正可信的綠色溝通,不靠增加葉片、加深綠色,而是消費者追問時,企業能把資料、範圍與限制都攤開。當證據比口號先到位,永續就不只是包裝上的形容詞,也更接近可以被信任的產品承諾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