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
Toggle
執行摘要:給決策者的 2026 年震撼教育
現在是 2025 年 12 月。再過不到兩週,全球貿易的遊戲規則將被永久改寫。我們正站在歷史的轉折點上——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即將結束「過渡期」(Transitional Period),並於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進入「正式實施期(Definitive Period)」。
過去兩年,許多企業將 CBAM 視為一項繁瑣的行政作業,抱持著「數據有填就好」、「海關不會真的查」的僥倖心態。然而,匯續必須在此發出最嚴厲的硬核警告:這種心態在 2026 年將成為致命毒藥。進入正式期意味著三個本質上的改變:
- 從「申報」轉向「付費」:碳排放不再只是 Excel 表格上的數字,而是直接對應未來的財務負債(CBAM 憑證購買義務)。
- 從「寬容」轉向「懲罰」:預設值(Default Values)的使用將受到嚴格限制並附帶懲罰性加成(Mark-up),數據品質不佳將直接導致成本暴增。
- 從「抽查」轉向「驗證」:所有數據必須經過歐盟認可的第三方查驗機構(Accredited Verifier)簽核,且查驗量能極度短缺,形成巨大的合規瓶頸。

法規深水區:正式期(Definitive Period)的關鍵變革與法律架構
從過渡期到正式期的典範轉移
2026 年 1 月 1 日並非僅是日曆上的翻頁,它是歐盟氣候政策從「軟性試行」轉向「硬性執法」的分水嶺。依據 Regulation (EU) 2023/956 及其後續的執行條例(Implementing Regulations),正式期的核心在於將碳排放量化為具體的法律與財務責任。
在過渡期(2023 Q4 – 2025 Q4),企業的主要義務是「報告」(Reporting)。歐盟主管機關(NCA)在此期間多採取輔導與數據收集的態度,即使申報數據有誤,修正的空間較大,且鮮少祭出實質罰款。這造成了許多企業的錯誤認知,認為 CBAM 僅是另一項無足輕重的報關文件。
然而,正式期啟動後,這一切將徹底改變:
- 授權申報人(Authorised CBAM Declarant):自 2026 年起,未取得此資格的進口商將無法進口任何 CBAM 列管貨物。這是從「事後申報」轉向「事前授權」的監管升級 。
- 數據即金錢:每一噸申報的隱含排放量(Embedded Emissions)都將計入年度總帳,並成為次年強制購買憑證的基數。數據的精確度直接決定了企業的現金流出。
2025 年綜合法案(Omnibus Package)解析
為了應對實施初期的混亂,歐盟於 2025 年通過了「CBAM 簡化方案」(Omnibus Simplification Package),這是一套對企業影響深遠的修正案。匯續團隊深入分析了相關文件,整理出以下關鍵變革:
單一質量豁免門檻(Single Mass-Based Threshold)
舊制規定每批次價值低於 150 歐元的貨物可豁免。這導致了部分進口商試圖透過「拆單」(Splitting Consignments)來規避申報。
新制引入了更為嚴格的標準:
- 門檻定義:每位進口商、每一日曆年、累積進口 CBAM 附錄 I 貨物(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)的淨重不超過 50 噸。
- 計算方式:這是累計制。一旦你的年度進口總量超過 50 噸,該年度所有進口的貨物(包含前 50 噸)都必須追溯申報並承擔 CBAM 義務。
- 例外:此豁免不適用於電力與氫氣。這意味著即使是極少量的氫氣進口,也必須完全合規。
- 影響:對於絕大多數工業製造商與貿易商而言,50 噸的門檻極低(約等於兩個 20 呎貨櫃的鋼材)。這實質上消除了中型企業的僥倖空間。
授權申報人的過渡安排
考慮到 2026 年初可能出現的行政塞車,新法規提供了一個緩衝機制:
- 申請期限:若進口商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 前提交「授權 CBAM 申報人」的申請,則在主管機關審核期間,仍可繼續臨時進口 CBAM 貨物。
- 匯續 觀點:這雖然是一個喘息機會,但企業絕不應拖延至最後一刻。一旦錯過 3 月 31 日的死線,且尚未取得授權,貨物將面臨在邊境被扣押的風險。
代理申報(Delegation)與責任歸屬
新法規明確允許授權申報人委託第三方(如報關行或專業顧問)代為提交 CBAM 申報。
- 條件:第三方必須是歐盟境內的實體,並持有 EORI 號碼。
- 風險提示:法規強調,法律責任仍由授權申報人(進口商)完全承擔。若代理人數據填報錯誤導致罰款,進口商必須支付。這要求企業對代理人的專業能力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),而匯續已協助輔導過多家企業並通過CBAM的考驗,對企業來說,匯續絕對是絕佳的好選擇。
關鍵時間軸與截止日期重整
正式期的時間表比過渡期更為複雜,因為它涉及了申報、查驗與繳費的多重循環。以下是 匯續整理的 2026-2027 關鍵時程表:
| 時間點 | 關鍵事件 | 企業行動項目 | 備註 |
| 2025 年 12 月 31 日 | 過渡期結束 | 完成 2025 Q4 數據收集 | 最後一次無財務壓力的申報 |
| 2026 年 1 月 1 日 | 正式期啟動 | 開始累積實質碳負債 | 所有進口貨物需符合正式期方法學 |
| 2026 年 1 月 31 日 | 2025 Q4 報告截止 | 提交最後一份過渡期報告 | 建議進行全面數據檢核 |
| 2026 年 3 月 31 日 | 授權申請截止 | 提交「授權申報人」申請 | 未提交者將無法繼續進口 |
| 2026 全年 | 數據累積期 | 按季監控排放數據 | 雖不需申報,但需內部結算以備查驗 |
| 2027 年 2 月 1 日 | 憑證發售啟動 | 開始購買 CBAM 憑證 | 歐盟中央平台開放銷售 |
| 2027 年 5 月 31 日 | 首次年報截止 | 提交 2026 年度 CBAM 聲明 | 必須包含第三方查驗報告 |
| 2027 年 5 月 31 日 | 首次清繳截止 | 清繳 (Surrender) 對應憑證 | 憑證數量需覆蓋 2026 全年排放量 |
注意:目前部分資料提到年報截止日可能延後至 9 月 30 日,但保守起見,企業應以 5 月 31 日為目標進行準備,以免法規變動導致違規。
數據品質的代價:預設值(Default Values)與懲罰性加成
預設值階梯式懲罰機制(The Mark-up Ladder)
在過渡期,許多企業依賴歐盟提供的預設值(Default Values)來規避複雜的實際數據計算。但在 2026 年,這條路將成為一條昂貴的死路。歐盟為了迫使企業獲取供應鏈的真實數據(Actual Data),設計了一套帶有懲罰性加成(Mark-up)的預設值機制。
這意味著,如果企業無法提供經查驗的實際排放數據,就必須使用歐盟公告的預設值,而這些預設值將在基礎上額外加上懲罰比例。根據 snippet ,加成比例如下:
- 2026 年:預設值 + 10%
- 2027 年:預設值 + 20%
- 2028 年起:預設值 + 30%
匯續深度解析:這 10-30% 的加成並非僅是成本的線性增加。由於預設值本身通常設定為該出口國該產品類別中「表現較差」(通常是後段 10-20%)的排放強度,基礎數值已經偏高。疊加 Mark-up 後,最終的計算碳排量可能是實際排放量的 2 倍甚至 3 倍。
鋼鐵與鋁業的數據災難模擬
讓我們透過具體數據來模擬這對企業獲利的侵蝕。以鋼鐵業的直接還原鐵(DRI, CN Code 72031000)為例,這是電爐煉鋼的重要原料。
根據 snippet 的 2026 年預估數據:
| 原產國 | 2026 預設值 (tCO2e/t) | 預估 CBAM 成本 (€/t) @ €66/t CO2 | 與實際低碳製程差異 (假設實際 0.6 tCO2e/t) |
| 俄羅斯 | 2.211 | €145.91 | +268% |
| 利比亞/委內瑞拉 | 1.458 | €96.23 | +143% |
| 阿爾及利亞 | 0.891 | €58.81 | +48% |
| 美國 | 0.495 | €32.67 | -17% (美國預設值較低) |
情境分析:
假設一家歐洲鋼廠從俄羅斯進口 10,000 噸 DRI。
- 情境 A(使用實際數據):若供應商能證明其排放為 0.8 tCO2e/t。
- 總排放:8,000 tCO2e
- 成本:8,000 * €66 = €528,000
- 情境 B(使用預設值):無法提供數據,使用 2.211 tCO2e/t + 10% Mark-up (2.432)。
- 總排放:24,320 tCO2e
- 成本:24,320 * €66 = €1,605,120
結論:僅因數據品質差異,成本暴增 107 萬歐元。這筆額外支出足以抹平該批貨物的所有毛利,甚至造成巨額虧損。
歐盟方法學(EU Methodology)的強制性
企業不能隨意使用 ISO 14064-1 的盤查報告來申報 CBAM。歐盟方法學有其獨特的邊界定義與計算邏輯:
- 簡單貨物 (Simple Goods) vs 複雜貨物 (Complex Goods):
- 簡單貨物僅計算直接排放與熱能排放。
- 複雜貨物必須納入前驅物(Precursors)的隱含排放。例如,螺絲必須追溯盤元、鋼胚的排放。
- 電力排放 (Scope 2):對於鋼鐵、鋁、水泥等高耗能產品,電力排放必須計入。若無法提供電力合約(PPA)或具體排放係數,則需使用該國電網平均排放係數(這通常很高)。
- 泡沫概念 (Bubble Concept):允許在同一工廠內合併計算不同生產線的排放,但必須符合嚴格的物理邊界定義,這需要高度專業的工程判斷。
匯續警告:許多企業目前的碳盤查僅停留在公司層級(Company Level),無法細化到產品層級(Product Level)或安裝層級(Installation Level),這在 2026 年將被視為無效數據。
驗證危機:全球查驗量能的數學難題
合格查驗機構(Accredited Verifier)的短缺
這是目前產業界最被低估的風險。根據 CBAM 法規,正式期的年度申報必須附上由歐盟認可查驗機構簽發的查驗報告。然而,目前全球合格的查驗機構數量遠遠不足。
- 認證瓶頸:查驗機構必須獲得歐盟成員國國家認證機構(NABs)的專項認證。相關的執行條例直到 2024-2025 年才陸續完備,導致查驗機構取得資格的時間被大幅壓縮。
- 供需失衡:預計全球有數萬家出口商需要在 2027 年初完成 2026 全年的數據查驗。相對應的,合格查驗員可能僅有數百至數千人。
現場訪查(Physical Site Visit)的強制要求
更糟的是,歐盟法規明確要求查驗過程必須包含現場訪查 。這意味著查驗員必須親自飛往越南、印度、土耳其、中國等地的工廠進行實地核查,不能僅依賴遠端文件審查。
- 時間成本:一次現場訪查加上報告撰寫通常需要 3-5 個工作天。
- 物理限制:考慮到簽證、交通與工作天數,一位查驗員一年最多只能查驗 30-50 家工廠。
- 地緣政治風險:對於某些地區(如俄羅斯、部分中東國家),歐盟查驗員可能難以進入,這將導致該地區產品實質上無法取得實際數據驗證,被迫使用懲罰性預設值。
2026-2027 查驗塞車預警
匯續預測,2027 年第一季將出現史無前例的「查驗塞車」。
- 所有進口商都將趕在 5 月 31 日申報截止日前取得報告。
- 屆時,查驗費用將因需求暴增而飆漲,甚至出現「有錢也請不到人」的窘境。
- 風險:若無法在截止日前提交查驗報告,將被視為申報不全,除了面臨罰款,還將被迫按預設值補繳憑證。
匯續 策略建議:不要等到 2027 年。企業應在 2026 年就與潛在的查驗機構簽訂預約合約,甚至在 2026 年中進行期中預查驗(Pre-verification),以確保產能。
財務衝擊模型:CBAM 憑證價格與獲利侵蝕
憑證價格計算公式:季均價 vs 週均價
2026 年的憑證價格計算方式具有特殊的過渡性質,旨在提供確定性:
- 2026 年(特殊規則):憑證價格將依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(EU ETS)配額拍賣價格的「季平均價」計算。這意味著進口商在 2027 年購買憑證時,價格將反映 2026 年各季的平均水準,波動風險相對平滑。
- 2027 年起:改為「週平均價」。這將使進口商直接暴露在碳價波動的風險中。
免費配額削減(CBAM Factor)的影響
許多企業忽略了歐盟內部免費配額(Free Allocation)逐年削減對進口商的影響。為了符合 WTO 規則,CBAM 僅對「歐盟生產商未獲得免費配額」的部分徵收碳費。
- CBAM Factor:這是進口商需支付的比例係數。
- 2026 年:CBAM Factor 為 2.5%(即 97.5% 的排放仍受保護,不需繳費)。
- 2027 年:5%
- 2028 年:10%
- …
- 2030 年:48.5%
- 2034 年:100%
雖然 2026 年的支付比例看似很低(2.5%),但這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過程。企業必須將此納入長期財務模型,因為 2030 年後的成本將呈指數級上升。
碳價扣抵(Carbon Price Paid)的實務挑戰
這是唯一能減少 CBAM 支付額的機制。企業若在原產國已支付碳稅或碳交易費用,可申請扣抵。然而,實務上充滿挑戰 :
- 強制性要求:必須是強制性的碳定價機制(如各國 ETS 或碳稅)。自願性市場(Voluntary Carbon Market, VCM)購買的碳權通常不被認可。
- 退稅扣除:必須扣除該國提供的任何出口退稅或補貼。
- 範圍對應:例如,某國的 ETS 目前主要覆蓋電力行業,鋼鐵與水泥尚未納入。因此,某國出口的鋼鐵產品目前無法主張扣抵 ETS 費用,除非某國在 2026 年前擴大 ETS 範圍。
供應鏈的骨牌效應:Tier-N 管理與範疇三
複雜產品與前驅物(Precursors)追溯
CBAM 的最大夢魘在於複雜貨物(Complex Goods)。這類產品的碳足跡不僅包含最後組裝廠的排放,還必須追溯上游前驅物的排放。
- 案例:台灣廠商出口螺絲(CN 7318)到歐盟。
- 螺絲廠(Tier 1)的加工排放很低。
- 主要的碳排來自原料盤元(Tier 2),而盤元又來自鋼胚(Tier 3)。
- 若 Tier 3 的煉鋼廠無法提供數據,Tier 1 就無法計算總排放。
這種「連坐法」意味著供應鏈的數據斷鏈將導致終端產品無法合規。
供應商數據合規的法律責任
根據歐盟法規,進口商(授權申報人)對數據的真實性負全責 。
- 若 Tier 2 供應商提供造假數據,被歐盟查獲。
- 歐盟主管機關將直接處罰進口商。
- 進口商再回頭向 Tier 1 求償。
這將引發一連串的法律訴訟與商業糾紛。因此,採購合約的修訂刻不容緩。匯續 建議企業在合約中加入:
- 數據提供義務條款:要求供應商定期提供符合 CBAM 格式的查驗數據。
- 賠償條款:若因數據錯誤導致進口商被罰款,供應商需全額賠償。
- 稽核權:進口商有權對供應商進行第三方稽核。
罰則與執法:€100/噸罰款之外的隱形殺手
行政罰款與雙重懲罰機制
CBAM 的罰則相當嚴厲,依據第 26 條規定:
- 未繳交憑證:每噸未繳交的 CO2e 罰款 €100(隨歐洲物價指數調整)。
- 雙重懲罰:繳納罰款並不免除購買憑證的義務。企業繳了罰款後,仍需補買憑證補足缺口。
- 錯誤申報:若申報數據不實,罰款可能在 €10 – €50 / 噸之間,視情節輕重而定。
規避行為(Circumvention)的認定與重罰
歐盟高度警惕企業的規避行為。以下行為將被視為規避並處以重罰 :
- 拆單:刻意將貨物分批進口以低於 50 噸門檻。
- 產品微調:微幅修改產品特性使其歸類到非 CBAM 稅號。
- 轉運:透過第三國轉運以模糊原產地。
若被認定為規避,罰款可能提高至標準罰款的 3 到 5 倍,且可能追溯過往所有進口貨物。
授權撤銷與市場禁入風險
對於依賴歐盟市場的企業而言,最致命的不是罰款,而是喪失市場准入(Market Access)。
- 歐盟海關系統與 CBAM Registry 深度整合。
- 若進口商屢次違規或未繳納罰款,NCA 有權撤銷其「授權申報人」資格。
- 一旦資格被撤銷,該企業將無法再進口任何 CBAM 貨物,實質上被逐出歐盟市場。這對於供應鏈而言是毀滅性的打擊,可能導致下游客戶立即終止合作。
未來:2030-2034 淨零賽局
2026 年的正式期啟動,只是這場馬拉松的鳴槍。展望未來,歐盟已規劃了更深遠的藍圖:
- 範圍擴大 (Scope Extension):歐盟執委會正評估在 2026 年底前將有機化學品、聚合物(塑膠)、甚至下游製成品(如汽車零件)納入 CBAM 範圍。屆時,幾乎所有出口歐盟的製造業都將被捲入。
- 免費配額歸零:到 2034 年,歐盟內部的免費配額將完全取消。進口商將承擔 100% 的碳成本。這是一場長期的成本結構重組。
- 全球碳定價連鎖反應:英國 CBAM 將於 2027 年上路,澳洲、美國也在研擬類似機制。CBAM 將成為全球貿易的標準配備。
再過不到兩週,2026 年的鐘聲就將響起。對於準備好的人來說,CBAM 是一次洗牌的機遇,能透過低碳優勢搶佔市場;對於心存僥倖的人來說,這將是一場財務災難。
匯續願做您最堅實的後盾。數據品質決定獲利,現在就行動,讓您的 CBAM 數據經得起歐盟的最嚴格查驗。
常見問答:
Q1: CBAM 過渡期與 2026 年正式實施期最大的差別是什麼?
A1: 最大的差別在於從「單純申報」轉變為「強制付費」。正式期後,數據直接對應財務負債(需購買憑證),且預設值使用受限,數據必須經過第三方查驗。
Q2: 如果我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沒有申請成為「授權 CBAM 申報人」會怎樣?
A2: 未取得授權資格的進口商,將無法進口任何 CBAM 列管貨物(如鋼鐵、鋁、水泥等),貨物恐面臨在邊境被扣押的風險。
Q3: 新的「單一質量豁免門檻」規定是什麼?
A3: 每位進口商、每一日曆年、累積進口 CBAM 附錄 I 貨物淨重若超過 50 噸,就必須全數申報。這採取累計制,且不適用於電力與氫氣。
Q4: 為什麼 2026 年使用「預設值(Default Values)」會導致成本暴增?
A4: 正式期使用預設值將附帶「懲罰性加成(Mark-up)」,2026 年為預設值 +10%,之後逐年增加。這通常會導致計算出的碳排量是實際的 2-3 倍。
Q5: CBAM 憑證的價格是如何計算的?
A5: 2026 年採取「季平均價」(依據 EU ETS 拍賣價格),2027 年起則改為波動風險較高的「週平均價」。
Q6: 什麼是「查驗塞車」風險?
A6: 由於全球合格的歐盟認可查驗機構數量嚴重不足,且規定必須進行現場訪查,預計 2027 年初將出現有錢也請不到查驗員的狀況,導致無法合規申報。
Q7: 如果供應商(Tier-N)的數據造假,進口商有責任嗎?
A7: 有。進口商(授權申報人)對數據真實性負全責。若被查獲造假,進口商將面臨罰款,因此需在合約中明訂供應商的賠償責任。
Q8: 歐盟免費配額(Free Allocation)削減對進口商有什麼影響?
A8: CBAM 憑證費用會扣除歐盟生產商獲得的免費配額比例。隨著免費配額逐年減少(2034 年歸零),進口商需支付的碳費比例將逐年上升。
Q9: 我在出口國已經繳過碳稅,可以抵扣 CBAM 費用嗎?
A9: 可以,但僅限於「強制性」的碳定價機制(如 ETS 或碳稅),且需扣除出口退稅。自願性市場(VCM)購買的碳權通常不被認可。
Q10: 匯續如何協助企業應對 2026 年的挑戰?
A10: 匯續提供數位化碳管理平台(Carbon Get!及Carbon Edge),具備一鍵生成合規報告等功能,協助企業處理複雜的 CBAM 申報。




